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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領郵件會被判何種罪?
我有一個買家我用掛號寄出不過他們家有管理員在收件但買家跟我說他沒收到產品還給我負評價說我騙他但我有去查網路郵局卻有人簽收問一下:若不是他本人簽收是別人偷偷的去盜領郵件是犯何種罪?我該如何自保?因為買家是新手且態度很差跟他講了老半天感覺他還是不高興所以請大家幫幫忙一下!
郵局的查詢掛號網址 有時候不一定準 顯示『投遞成功』也不一定是有人簽收 有時候是輸入錯誤 但是 簽收掛號郵件 也不一定是本人簽收 也有可能是家人 鄰居 管理員代為簽收 卻忘記給那位買家 圖片參考:http://tw.yimg.com/i/tw/blog/smiley/38.gif 妳先E-Mail問買家 是否有其他人代為簽收 如果沒有 (確定收件地址寫對的話) 妳攜帶身分證和掛號號碼 到原寄出那件掛號郵件的郵局 查詢簽收人的姓名 (費用15元) 然後再告訴買家是誰簽收的 如果查不到是誰簽收的 表示查詢網址是輸入錯誤 順便請窗口人員查詢是否是遺失了 再要求賠償 雖然寄件是郵局和郵差先生的事 但是 身為一個好賣家 有信用的賣家 負責的賣家 是有責任 將商品安全的送到買家的手中的.... 圖片參考:http://tw.yimg.com/i/tw/blog/smiley/14.gif
●.把網路查詢,投遞成功的頁面,複製存檔(Word文件擋).(((聯繫買家:確認郵件送達)))檔案email給買家,證明投遞成功...順便把掛號收據拍照,一起email給買家...給買家「良好」評價留言:「於X月X日寄出,收據號碼xxxxxxxxx,郵件查詢,顯示投遞成功.請詢問是否有人代收?」請買家:詢問親友,是否有人已代收?...或,請買家:詢問大廈(社區)管理員,是否有人領走,誰領的?或是,請買家:再等2~3天...也許是郵遞過程,延遲失誤...若買家已尋獲郵件,請他修改評價...(註:「良好」評價-因為買家如期付錢,不應給極差評價)(((買家置之不理...聯繫YAHOO:申訴負評價)))買賣糾紛意見反映:http://tw.help.yahoo.com/auct/faq/abuse/abuse-41.html選擇主題:申訴評價按照YAHOO申訴表格~填寫.可上傳~掛號收據照片.敘述~投遞成功的查詢結果與查詢網址.(註:YAHOO會比對評價留言,通常2週內,會撤銷負評)(((買家一再強調「沒收到」...郵件查詢:)))按照:交通部交郵發字第091B000166號文...自九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郵件處理規則」...~.郵件查詢期限:自交寄之日起算六個月內.~.至原寄局填寫查詢單,執交郵務人員辦理...~.查詢費用:以信函作業者,免費.以傳真者,需附電信費用.(((郵件補償:)))~.經查詢,有遺失、被竊或毀損,依法應予補償者...~.國內非報值-掛號函件、包裹及快捷郵件之補償金額:~.最低:新臺幣575元.~.最高:新臺幣1155元.(((竊取郵件:)))~.告訴人,得按刑法竊盜與侵占罪,具狀訴究之.~.竊盜: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引有其他罪證者,另究之.~.侵占: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引有其他罪證者,另究之.參考資料:郵件寄丟了...我理賠過(郵局速度蠻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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